2008年9月23日星期二

村姑?口亨!

被损友形容为'村姑'是因为我的脚力很好,可以靠一双脚到处去到处走. 也因为常常要用走的,所以穿着打扮都很简单,只要一件普通T恤裤子及拖鞋就可以出门了,就像以前那些苦命的乡下女子一样,去一个地方都要跋山涉水般,所以才会得到如此的美誉吧?当然,对于在这个交通发达,人人都有一辆车的城市来说,我算是个异类....或者直接说是怪胎吧?

从小就很爱走路. 以前念小学一年纪的时候曾经坐过几个月的巴士,后来因为当时的家境不是很好,为了省下那每个月区区RM10~RM12的车钱,我就擅做主张自己走路去离家大概半个小时远的学校去上课.,就这样走啊走的,走到了现在...(不懂应该感到自豪还是悲哀,哈!)

W也是一个很会走路的人. 跟他认识后我走过的路似乎更远更长了.
我们可以从大丰走路去世纪就为了吃一碗烧腊饭再走回大丰,有时还会走去彩虹广场逛个小街. 最远的一次是从大丰走路去海边,逗留了短短的十几分钟又从海边走回大丰. 知道的人不但没有人会觉得佩服,反而说我们两个是'变态'的,呃........

不过说真的,有时也会有走累的时候,幸好认识一个'巫婆',常常骑着'扫帚'来载我去吃喝玩乐,让我省下了不少的脚力,可是唯一的缺点就是:她一边驾车一边传简讯听电话如此草菅人命那也就算了,她还常常骂路上的汽车跟行人,害我纯洁的心灵或多或少都被污染了一点~点~~~~~.

所以说,有时候做村姑还是好的,至少耳根可以清静一点.....(不过最近的太阳很毒一下,还是不要得罪巫婆好,不然没有免费扫帚骑! (^-^)

** 小蔓才是骑着扫帚的巫婆,我则是搭乘顺风扫帚的村姑 :p 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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